SCIENTIFIC INSTRUMENT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解决方案
方案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和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我国于2012年全面实施新修订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7-2212),对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作出了部署,提出了充分认识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协调,扎实推进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等意见。
2013年9月国务院正式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同年开始对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执行新标准,至2015年新标准的执行覆盖了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2013年1月起,我国首次开展了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PM10、PM2.5的空气新标准要求,次年一月第二批实施空气监测新标准要求的又拓展了116个城市及449个点位,直至2015年底我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的1436个国控监测点位已全部实现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开展监测并发布监测结果,近期根据2020年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0年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指出国控点新增点位包括地级及以上城市新增国控城市点位301个,国家级新区新增国控城市点位12个,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新增县(市)点位279个,释放了空气质量监测的需求。
结合现阶段自动监测技术的创新和改革,不断完善原有的自动监测标准,并加大空气质量监测的管理力度,监督各级监测部门要按照规范标准进行自动监测工作,以提高自动监测工作效率。并且国家要进一步对各级监测部门实施分工制,以保证省级、市级、县级能够各负责其责,领导要定期视察,确保空气自动监测的质量。
方案概述
我司环境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系统依托先进的物联网架构,由立体感知层、智能传输层和数据应用层构成。
立体感知层
立体感知层是整个在线监测系统的基础,主要用于采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设备状态数据、设备报警事件等信息,为环境空气监测业务提供基础数据;感知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因子(SO2、O3、CO、NOx、PM10、PM2.5、气象五参数等)、设备状态数据(正常、故障、运行等)、设备报警事件(流量、温度、压力报警等)。
智能传输层
智能传输层将收集的感知数据进行高效、安全传输,将物联网与移动通讯网、互联网相融合。基于现代移动通信、互联网技术已经相对成熟,可满足环境监测物联网数据传输的需要。
数据应用层
数据应用层实现对环境监测子站、中心站智能化的控制和管理,接收来自立体感知层的各类监测数据(包含扩展因子数据),构建服务于环境监测业务的各类应用功能,实现对区域空气质量的宏观评价与评估。
方案构成
解决思路